税专项附加扣除:1月未及时报送信息,以后月份可补扣

2019年02月20日 来源:来学网

  如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落地实施,各地扣缴义务人正马不停蹄地采集单位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是由于时间紧张,不少单位担心信息还没采集完整,该怎么办?岁末年初实在太忙,还没来得及填报信息怎么办?别担心,如果1月份确实来不及扣除,可以选择在以后月份补扣或者次年汇算清缴时再进行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条的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

  不过由于时间紧张,难免存在来不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情况,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七条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此外,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就表示专项附加扣除晚报的可以补扣。罗天舒提到:“万一有些纳税人在这期间出国了、出差了,没来得及填报信息,没关系,回来之后填报完信息之后,在下个月发工资时可以一次性补扣,当月补扣不完的,以后的工资可以继续补扣,一直到您可以享受的所有减税红利都享受完为止,我们保证一分不少地让大家享受到。”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