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难点】2020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法人
2020年02月14日 来源:来学网疫情期间,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会延期吗?虽然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公布,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具体报名时间还未公布,考生可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或来学网校银行从业频道。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从业复习资料,希望对考生的备考提供帮助。
民事主体——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法人的成立及能力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应依照规定履行批准手续。
②有自己的名称(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的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例题
【多选】下列法人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
A.基金会 B.社会团体
C.机关法人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E.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答案】CDE
【解析】《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