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知识点】2020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公司终止制度
2020年04月16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会延期吗?虽然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公布,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具体报名时间还未公布,考生可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或来学网校银行从业频道。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从业复习资料,希望对考生的备考提供帮助。
公司终止制度
公司终止主要有两种情形:
(1)公司破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公司破产的原因(或破产界限)。这里的不能是指持续的不能。
(2)公司解散
《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⑤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
上述解散情形出现时,除公司合并、分立免于清算外,公司均必须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完成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才告消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意味着公司被依法撤销。此时,公司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在清算后才能注销营业执照。否则,会产生公司不进行清算就已终止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