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考点】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2020年04月18日 来源:来学网各位考生们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券从业《法律法规》常考点知识汇总,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关注来学网,可随时随地刷题哦~
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一)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认定
1、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特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釆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变相公开发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釆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 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 会公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