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考试筹备法规知识核心精讲: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2017年07月13日 来源:来学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只有付出汗水和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2017一建建造师考试在即,复习也进入了相对紧张的阶段,为了考生有系统的去学习去备考,来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考试的重点内容,以供考生们参考,也希望考生们通过考试。

  1Z304016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放弃追认则无效

  2.该合同的三种形式: 限制民事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1个月内)

  无权代理 相对人有催告权、撤销权(通知方式做出)

  被代理人有拒绝权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自始、绝对无效

  1.无效合同的类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免责条款: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3.建设施工中的无效合同: 无资质或超越资质

  借用他人资质

  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转包、违法分包

  4.无效合同的工程款:P129

  施工合同无效: 验收合格 应支付工程款√

  验收不合格 修复后验收合格 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归承包人

  修复后验收不合格 不付工程款×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