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日趋严格 五大高比例处罚内容盘点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2017年年初,证监会对资金的监管越来越严,一系列的法规出台,从2月份到7月份已经出台了10多个细则,这么多细则里,究竟哪些点该重点关注?哪些点是涉及到处罚的?

  证监会及下属证监局的执法依据

  证监会对私募的处罚主要是依据三部法规,第一个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这部法规是一部非常基础的大法,很多都是在它的基础上衍生出的细节的法规。第二个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因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它是包含了公募,涉及私募的非常少,在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又发布了证券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对于私募的一个专项的法规。第三是“新八条”,2016年7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新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行暂行规定。

  处罚法规颁布后,2017年仅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抽查到的比例,占行业的总规模的14.8%。在监管从严的大趋势下,机构合规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五大高比例处罚内容

  按照处罚的次数来看,处罚比例最高的,是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问题,众所周知公募和私募最大区别在于公募向公众,私募向特定对象。那如何确保特定对象符合要求,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做风险测评问卷,如机构没有按规定发放风险评测问卷,则构成公开宣传推介。

  其次是未按规定进行进行信息披露。这其中包含一个是向信息协会进行信息披露,第二个是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两个方面。

  在处罚比例占第三位的是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这与信息披露除重叠部分外还包括,投资者的数量,办公地、经营地等基本信息,或者是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法人更换,都需要及时变更信息。

  第四,未托管、也无纠纷解决机制。目前为止已经生效的法规里并没有说私募管理人必须要托管,但目前大部分还是选择托管的,如选择不托管,则必须要有无托管协议,或者是一个保证财产安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最后,未保留投资者的资产证明和收入证明也占据一定处罚比例。所有的投资者都需要提供资产证明或者是收入证明用以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三种不规范内容

  第一,登记备案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私募管理人根据协会规定,应当及时填报和更新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报送。

  第二在制度方面,如投资业务控制制度,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制度,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的,要专业化经营,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第三,私募管理人要实现专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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