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教育厅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

2018年02月27日 来源:来学网

新教维稳办〔201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中小学校:
  《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各地、各高校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实施环境,推动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了安全生产法治水平。但是,近期我区发生的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及非法违法行为表明,《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仍存在深入基层不够、进展不平衡、宣贯力度有所减弱等问题。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到位,促进依法治安,现就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作为长期坚持、长期推进、长期落实的重点工作。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各方面风险压力依然较大的实际,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方案、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各地、各高校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特别要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消防安全日”等活动,深入各级各类学校、指导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抓住重点,推进工作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抓住重点内容、关键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俸责任落到实处。要将宣贯实施与监管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宣贯实施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确保将法律法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从业人员。
  三、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与监管执法实践相结合。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年度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到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生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未设立等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纳入安全生产隐患范畴,依法处理。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问题,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敢于执法、敢于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出台为契机,加强学习研究,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要从抓治本、抓长远的角度,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建设等方面,探索实施行之有效的机制措施。同时,要在各地、各高校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的目标举措。进一步加强法治基础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请各地、各高校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教育厅。
  联系电话:0991-7606179 7606159(传真)
  E-mail:jjtwwc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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