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不查行贿了?8.1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记录查询!

2018年08月03日 来源:来学网

 

2015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7月31日,浙江和广东的相关政府单位网站、检察院网站、招投标网发布消息: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将法院的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查询需要,可以自行查询。

以下为相关省市发布的内容:

1、浙江省岱山县招标投标网

2、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及检察院

 

关于在公路工程招标项目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市检察院将从2018年8月1日起不再受理行贿查询的网上申请和进行相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日起,在我局进行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的要求。

二、对于我局备案的已经发布招标公告且尚未开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因目前缺少行贿犯罪查询途径,招标人、评委无法核实行贿犯罪档案,故行贿犯罪内容不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1日

中山市检察院:

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相关背景:

2015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目的是为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标投标公平竞争。

 

《通知》提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是健全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遏制贿赂犯罪;

有利于形成“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促进招标投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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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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