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内容——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责任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来学网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来学网校课程答疑系统每天会收集考生无数的问题,网校老师会在24小时内为考生解答学习上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近期考生频繁遇到的重点内容精选,以供考生参考!

  【知识点】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责任

  1.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2)私设会计账簿的;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2.违反《会计法》规定,实施上述“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备考福利

报考指南.课程服务

备考干货.学习规划

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吗?

来学网陪您备考,助力您的考证路!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点击进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