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内容——包装物押金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来学网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来学网校课程答疑系统每天会收集考生无数的问题,网校老师会在24小时内为考生解答学习上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近期考生频繁遇到的重点内容精选,以供考生参考!
【知识点】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按照现行产品税、增值税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税,但对企业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转作产品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纳税。
包装物押金在计算消费税时,也是需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退还时不作税务处理。
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表格的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总结
押金种类 |
收取时 |
逾期时 |
酒类产品以外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 |
增值税× |
增值税√ |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 |
增值税√ |
增值税× |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
增值税× |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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