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备考】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关税完税价格
2018年09月11日 来源:来学网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以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
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货价应该是完整的,包括应由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包装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也不包括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等。
小编: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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