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公卫助理医师注册的注意事项
2018年09月13日 来源:来学网来学网寄语——学习和考试,是一种丰满感情状态,当你倾力融入了学习,就会越来越充实,越来好心情,也就拥有了自信,继而拥有了拿证的全部信心和正能量!来学网小编陪你一起复习!下面是来学网小编提供的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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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条件: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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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