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造广西考区报考相关问题的说明
2024年07月01日 来源:来学网1.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2. 关于“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
4.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