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4年09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卫健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同意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的医疗机构注销申请,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
医疗机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24号
医疗机构类别: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登记号:49554120337010411M6141
法定代表人:马成顺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