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讲义:债券概述

2019年02月19日 来源:来学网

第五章 债券

 第一节 债券概述

  一、债券概述

  (一)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

  1.债券的定义

  (1)概念: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2)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

  ①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

  ②借贷的时间;

  ③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债券的利息)。

  (3)权利义务关系的四个含义

  ①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

  ②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

  ③发行人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付息还本;

  ④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4)债券有以下基本性质:

  2.债券的票面要素

  票面

  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

有价证券

1.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债券本身有一定的面值,通常它是债券投

资者投入资金的量化表现;另外,持有债券可按期取得利息,利息也

是债券投资者收益的价值表现。

2.债券与其代表的权利联系在一起:拥有债券就拥有了债券所代表的

权利,转让债券也就将债券代表的权利一并转移。

虚拟资本

1.债券只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

2.因为债券的本质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

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债券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

债权的表现

债券代表债券投资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直接支配财产权,也不是

资产所有权的表现,而是一种债权。拥有债券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

不同于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

  【小贴士】有的债券具有分期偿还的特征;有的债券附有一定的选择权,如下所示。

  3.债券的特征

价值

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首先要规定票面价值的币种。

到期

期限

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

务的全部时间。

票面

利率

也被称为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通常年利率用

百分数表示。利率是债券票面要素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发行者

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

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金和利息提供了依据。

赎回选择权

表明债券发行人具有在到期日之前买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

出售选择权

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指定的日期内以票面价值将债券卖回给发

行人的权利。

可转换条款

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股

票的选择权。

交换条款

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与债券发行公司以外的其

他公司的普通股票交换的选择权。

新股认购权条款

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购买债券发行公司新发行的普通

股股票的选择权

偿还性

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流动性

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

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流动性首先取决于市场为转让所提供的便利程度;其次取决于债券在迅速

转变为货币时,是否在以货币计算的价值上蒙受损失。

安全性

1.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

可按期收回本金。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债券同时也是较安全的,因为它可以

按一个较稳定的价格转换。

2.债券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有两种情况: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政府债券不履行债务的风险最低。

(2)流通市场风险,即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影响

债券的转让价格中较重要的是市场利率水平。

收益性

1.利息收入:即债权人在持有债券期间按约定的条件分期、分次取得利息

或者到期一次性取得利息。

  2.资本损益:即债权人到期收回的本金与买入债券或中途卖出债券与买入债券之间的价差收入。由于市场利率会不断变化,债券在市场上的转让价格将随市场利率的升降而上下波动。债券持有者能否获得转让价差、转让价差的多少,要视市场情况而定。

  3.再投资收益:即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受市场收益率变化的影响。

  4.债券的分类

  (1)按发行主体分类,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主要类型。

  (2)按付息方式分类,债券可分为零息债券、附息债券、息票累积债券三类。

  (3)按债券(券面)形态分类,可以分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

  1.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实物债券

  2.标准格式券面: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

  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有时债券利率、债券期限等要素

政府

债券

1.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国债,其主要用途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

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

2.政府保证债券: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这种

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金融

债券

1.目的:筹资用于某种特殊用途;改变本身的资产负债结构。

2.期限:中期较为多见。

3.吸收存款(被动负债)和发行债券(主动负债)都是它的资金来源,构成

了它的负债。

公司

债券

1.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

2.公司债券的风险性相对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要大一些。

3.期限:有中长期的,也有短期的,视公司的需要而定。

零息债券

也被称为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

通常,这类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债券持有人实际上是以

买卖(到期赎回)价差的方式取得债券利息。

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的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

(每半年或每年)。

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大类。

有些附息债券可以推迟支付定期利率,故被称为缓息债券。

息票累积

债券

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

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4)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类,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可调利率债券。

  (5)按期限长短分类,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

 

也可以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而不在债券券面上注明。)

3.无记名国债就属于这种实物债券,它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

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

债券

1.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

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2. 凭证式国债:我国于 1994 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

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

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

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

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在持有期内,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

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 2%收取手续费。

记账式

债券

1.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2.记账式国债:我国 1994 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国债。目前,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有。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买卖,必须在证券

交易所设立账户。

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高,同时由于记账式债券的发行

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高,交易手续简便,成本

低,交易安全。

固定利率

债券

其筹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可以事先预计,不确定性较小,但债券发行人和

投资者仍然必须承担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

债券

是指发行时规定债券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债券。

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的影响,浮动利率债可以较好地抵御通货膨胀风险。

可调利率

债券

也被称为可变利率债券,是指在债券存续期内允许根据一些事先选定的

参考利率指数的变化,对利率进行定期调整的债券。

调整间隔往往事先设定,包括 1 个月、6 个月、1 年、2 年、3 年或 5 年。

可调利率债券的具体形式千差万别,名称也多种多样,但都有一个基本

特征,就是利率可变,只是变的基础、幅度、条件方面不一致。

短期债券

1 年以下。

中期债券

在 1 年或 1 年以上、10 年以下(包括 10 年)。

 

【小贴士】中期企业债的偿还期是 1~5 年。

长期债券

10 年以上。

【小贴士】长期企业债的偿还期在 5 年以上。

(6)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公募债券

是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

1.大公募债券:同时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发行。

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最近 3 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最

近 2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以及债券信用评级需达到 AAA 级。

2.小公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私募债券

1.概念: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发行和

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2.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每次不得超过 200 人。

【举例】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

3.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买卖,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

  (7)按信用状况分类,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

由于有政府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利率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影响其内在价值的

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或资金的机会成本,故名“利率债”。

狭义利率债 国债,地方政府债(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

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

广义利率债 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

机构发行的债券。

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人的信用是影响

该类债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债”。收益率往往很高。

非金融企业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普通公司

债券   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

金融类信用债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5.多头管理体制下,我国目前的债券类型

债券类型

监管主体

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

金融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

企业债券

国家发改委

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监

  (二)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

  二、政府债券

  (一)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1.政府债券的定义

  政府债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者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被称为地方政府债券,有时两者被统称为公债。

  2.政府债券的性质

  (1)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

  (2)从功能上看:既是弥补赤字的手段;也是筹集资金、扩大公共开支的重要手段;

  而且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3.政府债券的特征

 

债券

股票

相同点

都属于有价证券

都是直接融资工具

权利不同

债权凭证

所有权凭证

目的不同

获取的资金负债

增加资本的需要

主体不同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

构、公司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期限不同

有期证券

无期证券

收益不同

可获得固定的利息。

股票的股息红利不固定

风险不同

风险相对较小

股票风险较大

 

债券

股票

相同点

都属于有价证券

都是直接融资工具

权利不同

债权凭证

所有权凭证

目的不同

获取的资金负债

增加资本的需要

主体不同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

构、公司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期限不同

有期证券

无期证券

收益不同

可获得固定的利息。

股票的股息红利不固定

风险不同

风险相对较小

股票风险较大

  (二)中央政府债券

  1.中央政府债券(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分类

  【小贴士】短期国债、中期国债以及长期国债都属于有期国债。在国债发展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政府还曾发行过一种无期国债,这种国债在发行时并未规定还本期限,债权人平时仅有权按期索取利息,而无权要求清偿,但政府可以随时从市场上买入而将其注销。

  (2)按资金用途分类

  (3)按流通与否分类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占国债发行量的大部分。

  特点:是投资者可以自由认购、自由转让,通常不记名,转让价格取决于

 

出现大的波动,二级市场的交易双方均能得到相对稳定的收益。

免税待遇

为了鼓励人们投资政府债券,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政府债券所获

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短期

国债

偿还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国债。

具有周期短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国际市场上,短期国债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它是由政府发行用于弥补临

时收支差额的一种债券。

中期

国债

是指偿还期限在 1 年或 1 年以上、10 年以下(包括 10 年)的国债。政府发

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

长期

国债

是指偿还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国债。

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长期国债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赤字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

弥补赤字的手段有多种,除了举借国债外,还有增加税收、向中央银行

借款、动用历年结余等。

建设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国债。

【举例】如修建铁路和公路。

战争国债

战争国债专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

特种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课外知识】我国的特别国债目前发行过两次,第一次,财政部于 1998

年 8 月向四大银行发行了 2700 亿元长期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独资

商业银行资本金;第二次,2007 年批准发行 15500 亿元特别国债,用于

购买约 2000 亿美元外汇,作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

 

对该国债的供给与需求。

非流通

国债

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特点:这种国债不能自由转让,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

发行对象:有的是个人,有的是一些特殊的机构。以个人为发行对象的非

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的小额储蓄资金为主,故有时被称为储蓄债券。

 (4)按币种分类

  国债债券有一定的面值,有面值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依照币种,国债可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

  (5)按付息方式分类

  2.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

  (1)普通国债

贴现

国债

贴现国债指国债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

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

通常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国债为贴现式国债。

贴现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

附息

国债

通常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重要品种)。

附息国债券面上附有息票,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

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附息国债

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记账式国债

1994 年开始发行。

无纸化方式发行、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

特点: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

窃与伪造,安全性好;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期限有长有短,但更

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发行成本低;

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储蓄国债

(凭证式)

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

的国债。

发行储蓄国债(凭证式)一般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

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

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

特点:购买方便、变现灵活,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储蓄国债

(电子式)

2006 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

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特点: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2)三种国债的异同点

  (4)其他类型国债(不定期发行)

  其他类型国债主要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特别国债、长期建设国债等。

  (三)地方政府债券

  1.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

  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被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2.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

  (1)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地方政府。

  (2)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

  地方政府

  一般债券

  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

  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储蓄国债(凭证式)

储蓄国债(电子式)

记账式国债

相同点

商业银行柜台发行

不能上市流通,

信用级别最高

免缴利息税

 

不同点

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付息方式不同

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发行对象不同

承办机构不同

 

相同点

 

都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

不同点

 

发行对象不同

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

流通变现方式不同

价格机制不同

  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

  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四)我国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2009~2010 年:“代发代还”阶段。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债券。 此办法虽明确指出了地方政府的发债主体地位,但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额度和用途则完全受中央政府统一控制和约束,地方政府只是名义上的发债主体。

  (2)2011~2013 年:“自发代还”阶段。

  2011 年 10 月 20 日财政部批准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允许四省市采用“自行发债”模式,即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其实质是介于“中央代发”与“自主发债”之间的一种过渡方式。

  (3)2014 年至今:“自发自还”阶段。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由此确立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法律地位。

  三、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

  (―)金融债券

  1.金融债券的定义

  (1)概念: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分类)

  (2)特点: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国经济中占有较特殊的地位,政府对它们的运营又有严格的监管,因此,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3)利率: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4)发行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5)我国的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财务公司债券和金融租赁公司债券等。

2.金融债券的分类

  (1)根据利息支付方式不同,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

  (2)根据发行条件不同,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

  (3)其他分类

  ①根据期限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②根据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③根据担保情况划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④根据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⑤根据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⑥根据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划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债券。

  3.我国金融债券的品种和管理规定

  (1)政策性金融债券

  ①概念:我国政策性银行为筹集资金,经监管部门批准,以市场化方式向国有商业银 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②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③规定: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发行人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2)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①概念: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②类别:商业银行除发行普通的金融债券外,还包括次级债券、资本补充债券

  (3)证券公司债券

  ①发行债券品种:证券公司普通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务。证券公司除上述几类债券外,还可发行收益凭证。中国证监会拟将证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和收益凭证归入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这一大类统一监管。

  ②类别

  (4)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①概念:保险公司为了弥补临时性或者阶段性资本不足,经批准募集、期限在 5 年以上(含 5 年),且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②规定: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所获取的资金,可以计入附属资本。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50%,但不得用于弥补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损失,保险公司及其股东和其他第三方不得为募集的次级债提供担保。

  ③其他债券

  (5)财务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免予担保的除外。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可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6)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金融债券

  ①定义

  ②发行交易范围:银行间债券市场。

  ③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均应不低于 8%。

  (7)中央银行票据(惯例上,不属于金融债券)

  ①本质:中央银行票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金融债券。

  ②概念: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票,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日常操作工具。

  ③期限:3 个月至 3 年。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被称为“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

  ④我国自 2013 年后不再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二)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定义

  (1)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发行主体:所有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公司债券分类及含义

  (1)分类方法:

  ①按担保抵押情况分为信用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保证公司债券;

  ②按付息方式的不同分为普通公司债券和收益公司债券;

  ③按内含选择权的不同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包括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④按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不记名公司债券;

  ⑤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

  ⑥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

  ⑦按发行方式可分为公募公司债券和私募公司债券等。

  (2)主要的几种公司债券

  (三)企业债券

  1.企业债券的定义

  本书将企业债券定义为: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的,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尚未改制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上市公司。

  公司制法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将受到《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的共同约束。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类型。

  2.企业债券的分类

  业界习惯将企业债券划分为城投债企业债券(简称“城投债”)、产业类企业债券(简称“产业债”)和集合类企业债券(简称“集合债券”)。

  3.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和管理规定

  4.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和管理规定

  (1)特点

  ①发行对象:均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的机构投资者。

  ②融资工具发行参与方: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增信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

  ③定价市场化: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企业和融资工具级别、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情况等要素,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决定,通常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④发行方式市场化:注册发行,通常一次注册拟发行的全部额度,此后可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发行,无须再做审批。

  (2)类别

  (四)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四、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特征和分类

  1.国际债券的定义

  (1)概念: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2)发行人:主要是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一些国际组织等。

  (3)投资者: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基金会、工商财团和自然人。

  2.国际债券的特征(跨国发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

  (1)资金来源广、发行规模大(只有高信誉的发行人才能顺利筹资)

  (2)存在汇率风险(重要风险)

  (3)有国家主权保障(有时)

  (4)以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量货币(美元、英镑、欧元、日元和瑞士法郎)

  3.国际债券的分类(按照面值货币与发行债券市场的关系)

  (二)我国国际债券的发行概况(目前中国企业发行的境外债券)

  五、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主要种类

  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2.资产证券化的种类与范围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2)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分类: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二)资产证券化参与者

  发起人

1.地位: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的起点,是基础资产的原始 权益人,也是基础资产的卖方

  (三)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

  ·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

  ·组建特殊目的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

  ·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

  ·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包销或代销)

  ·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

  (四)资产支持证券概念及分类

  1.资产支持证券概念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被称为“资产支持证券”。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如银行贷款、应收账款、房地产等)转为具有较高流动性的可交易证券,提高了基础资产的流动性,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还可以改变发起人的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质量,加快发起人资金周转。

  2.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分类

  在成熟的欧美市场,传统的证券化资产包括银行的债权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商业地产抵押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贷款、企业贷款等;企业的债权资产,如应收账款、设备租赁等。一般被统称为资产支持证券(ABS),但美国通常将基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产品特

  设备租赁等为标的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也有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

  2.担保债务凭证(CDO):对应的基础资产则是一系列的债务工具,如高息债券、新兴市场企业债或国家债券、银行贷款,甚至传统的 MBS 等证券化产品。CDO 又可根据债务工具的不同分为担保债券凭证(CBO)和担保贷款凭证(CLO),前者以一组债券为基础,后者以一组贷款为基础。

  (五)资产证券化兴起的经济动因

  1.给发起人带来的好处

  (1)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2)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优化财务状况。

  (3)实现低成本融资。

  即使融资方的信用级别并不高,资产证券化后的证券也可有比较高的信用级别。

  信用级别的提高必然使得投资者的要求回报率降低,所以融资成本就得到了节约。

  (4)增加收入来源。

  2.给投资者带来的好处

  (1)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品种。

  (2)提供更多的合规投资。

  (3)降低资本要求,扩大投资规模。

  比如,在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 50%,而由联邦国民住房贷款协会发行的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的过手证券却只有 20%的风险权重,金融机构持有这类投资工具可以大大节省为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所需要的资本金,从而可以扩大投资规模,

  提高资本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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