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出现哪些情况不给予注册?

2019年07月23日 来源:来学网

提问:二级建造师证书出现哪些情况不予注册?

回答: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意: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来学网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学网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来学网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来学网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来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