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科目等报考指南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来学网

报名时间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分别调整1月23日、25日和27;特此通知。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6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8、《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及方法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 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按属地原则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考生申报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携汇总表于2017年1月18日-22日(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要报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1月19日至1月26日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0-21、27-28日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0、21、27、28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0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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