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南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场核查时间

2019年09月20日 来源:来学网

 2019年济南一级消防工程师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时间9月5日—9月12日(核查时间:9:00-11:30,13:30-16:30,9月12日截止到16:00)

  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必须在9月5日—9月12日(核查时间:9:00-11:30,13:30-16:30,9月12日截止到16:00)到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现场核查点(见附件)进行现场核查。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提供)。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31-82568270。为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审核人员将核对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将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

  在报名审核期间,因社保、户籍、专业信息不符、工作年限不足等问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随时退回考生审核信息,在审核结束之前,考生需及时刷新个人审核状态,直至能够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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