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来学网考点17: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1.票据行为的种类
(1)票据行为包括4种: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提示】票据贴现的本质:(1)背书转让票据;(2)在票据到期日前获得资金融通。
(2)票据的记载事项
事项种类 |
效力 |
必须记载事项 |
如未记载,票据行为无效 |
相对记载事项 |
如未记载,由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明确,不影响票据效力 |
任意记载事项 |
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记载,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 (如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
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 |
可以记载,但记载不具有票据效力(如在备注栏中记载签发票据的原因、相关交易的合同号码) |
2.票据权利的种类
票据权利包括2种: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包括首次追索权和再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的权利,追索权是第二顺序的权利。
3.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1)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因承兑签章)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因出票签章)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支票的付款人不在票面上签章,因此,只有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才代为支付票款;支票付款银行不是票据债务人,只是票据关系人)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因背书、出票、保证签章)
【经典考题49·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背书
B.付款
C.承兑
D.出票
【答案】ACD
【解析】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属于票据权利。
【经典考题50·单选题】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
A.付款请求权
B.利益返还请求权
C.票据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
【答案】A
【解析】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在本题中,持票人甲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
【经典考题51·多选题】下列主体中,应当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的有( )。
A.空头支票出票人的开户行Q银行
B.不获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乙公司
C.签发银行本票的P银行
D.对汇票予以承兑的甲公司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的开户行(该支票的付款行),不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