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内是否开展一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工作的回答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来学网

  问:福建省内现在是否开展一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工作?

  答:住建部于2010年8月印发《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规定:“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目前住建部仍未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工作,依据建市施函〔2010〕80号文件精神,不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印章上记载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或是否参加过继续教育,在新规定要求出台前,其注册证书和印章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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