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髓考点】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必记: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2019年12月21日 来源:来学网

  2020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但可参考2019年的报名时间,根据往年经验来看,报名时间预计在2020年7月份

  一级建造师题型题量、考试时长、试卷分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来学网小编整理关于“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精选考点”供考生参考:

  1.定期租赁

  (1)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3.当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时,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7.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8.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

  【例题·单选】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

  A.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B.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C.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的,视为租赁合同未生效

  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解除

  【答案】A

  【解析】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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