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梳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考点:证券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来学网

来学网小编温馨提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公告”可知,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共举办5,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2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名。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准备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精选考点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大额交易报告

证券公司与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并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对单客户多银行主辅账户划转、B股非银证转账外部资金进出等情形,如证券公司未发现交易或行为异常的,可以不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二)可疑交易报告

证券公司应制定本公司的交易监测标准,并对其有效性负责。交易监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身份、行为,交易的资金来源、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的情形。

证券公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其他资 产、客户的交易或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资产价值大小,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当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1)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2)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3)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对于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三)可疑交易后续控制措施

证券公司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釆取相应的后续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对可疑交易所涉客户及交易开展持续监控、提升客 户风险等级、限制客户交易、拒绝提供服务、终止业务关系、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侦査机关报案等。

(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名单监控

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包括:

(1)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要求执行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2)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

当证券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在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调整的,证券 公司应立即开展回溯性调査,并按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上述名单的监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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