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四节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求
2020年02月14日 来源:来学网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一)设立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发起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补充】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二)发起人: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NOT国籍)
(三)出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