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0年报名条件

2020年03月28日 来源:来学网

       根据“宜宾卫健委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公告”可知2020年宜宾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情如下: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药、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相应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

  2.药、护、技师: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可参加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考试(护理专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护理专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

  3.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关要求

  1.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时间须满2年,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执业证书、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中级资格,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

  5.上年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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