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讲讲义】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04月18日 来源:来学网根据“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延期报名公告”可知,2020年3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原定为2月6日15时至3月2日15时,现延期启动3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如考试按期举行将提前就报名、考试安排另行公告。报名虽延迟,但是备考要开始准备了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证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精讲讲义考点复习,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来学网!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一)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1.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 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1. 资产收益权是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股利的权利
2. 剩余资产分配权是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取剩余财产的权利
3.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的先决条件
(1)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
(2)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支付
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