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例题】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汇编(十一)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来学网

       2020年中级会计已经结束,没能参加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准备2021年中级会计的备考了。预计2021年中级考试报名在2021年3月,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九月。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来学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相关试题,具体如下:

  【例题·单选题】(2018)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5日  D.3月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生效时间。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例题·单选题】(2016)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题·单选题】(2017)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例题·单选题】(2018)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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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2017)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例题·单选题】(2017)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

  A.乙地的江边

  B.甲地的江边

  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D.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是交付货物,应当在出卖人王某所在的乙地江边履行。

  【例题·单选题】(201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该方式是( )。

  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

  B.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

  C.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

  D.有利于总体经济效益的方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例题·单选题】(2019)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台电脑,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由李某支付电脑价款。一个月后,李某未支付电脑价款。下列关于张某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

  B.请求李某承担

  C.请求王某承担

  D.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题】(201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2019)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撤销权。选项AB:题目中是“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是适用撤销权,不适用代位权,因此选项A不对、选项B正确。选项C: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例题·单选题】(2018)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措施——撤销权。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B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因处分财产而危害债权的行为。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例题·单选题】(201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 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选项A)。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选项D)。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安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选项B)。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

  【例题·单选题】(2017)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选项A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C错误。

  【例题·多选题】(201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例题·判断题】(2014)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例题·判断题】(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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