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已到,24年一建成绩即将公布,哪些地区要进行考后审核?
2024年12月03日 来源:来学网12月已到,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在12月上旬公布,目前,猜测多的是12月6号或12月10日出成绩。届时,同学们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结束,部分地区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一建考后资格审核,如:山西、福建、江苏、海南、湖南、西藏、广东、广西、宁夏、贵州、浙江、云南、河南、陕西、安徽、重庆、青海等地。
以下信息来源于各地今年的一建报名通知中,具体考后审核事宜请以当地官方新公告为准。
地区 | 一建考后审核 |
山西 | 成绩发布后 |
福建 | 考后现场审核 |
江苏 | 考后审核 |
海南 | 考后复核 |
湖南 | 考后核查 |
西藏 | 考后资格复核 |
广东 |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
广西 | 成绩公布后 |
宁夏 | 考后审核 |
贵州 | 11月30日前 |
浙江 | 考后审核 |
云南 | 考后复查 |
河南 | 考后核查 |
陕西 | 考后资格复核 |
安徽 | 考后抽查 |
重庆 | 成绩公布后 |
青海 | 考后复核 |
贵州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凡属按本通知要求报考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考试结束后(9月9日至11月30日)完成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当次相应考试科目成绩。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
资格审核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s://gzzjsc.zjcloud.net.cn/)”,按系统操作提示,在资格审核日期截止前,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或结果,或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3)为保证资格审核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本次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24年6月25日)并上传。
注: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4)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详见“报名要求”。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上传主项证书。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需上传下列两项材料:
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理满20年的工作证明(按附件出具)。
浙江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相关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重庆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江苏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4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海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云南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辽宁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宁夏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陕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