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 为提高机场运行安全,某4E级国际机场拟对飞行区围界进行改造。工程内容如下:在原有围界外侧2~5m区域增设一层围界,新增围界高3.5m,底部设置混凝土基础和地梁;将专机楼东部区域旧围界拆除,在原位置新建钢筋网围界,在改造的飞行区围界内新建水泥混凝土巡场路。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较多,因此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考虑到该机场为大型国际机场,有投标申请人建议仅选用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一律不考虑,机场建设方采纳了此意见,并依此选出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为便于投标人了解施工要求与环境,机场安排了现场踏勘,有单位因故未能参加,机场按该单位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问题 (1)简述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 (2)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可以吗 (3)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几处不妥?
正确答案:
(1)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如下: 1)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3)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4)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初步、详细审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5)完成资格书面审查报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可以。 (3)有3处不妥。 1)投标人须具备机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说法不准确; 2)不考虑民营企业,并依此选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的做法不妥; 3)机场将未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按放弃投标处理的做法不妥。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民航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工程专业三类。该工程属于机场场道工程,应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格审查可以采用合格制。合格制的优点是设置一个门槛,达到要求就通过,投标竞争力强,比较客观公平,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缺点是,条件设置不当容易造成投标人过多或投标人不足3人,增加评标成本。资格预审时不考虑民营企业的做法属于采用了歧视性条件;《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所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并不能认同为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