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洞身开挖数量:
  根据定额说明,开挖工程量按设计断面计算,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Ⅴ级围岩开挖数量:800×20%×100=16000(m3);Ⅳ级围岩开挖数量:800×40%×90=28800(m3);Ⅲ级围岩开挖数量:800×40%×80=25600(m3)。
  (2)弃渣洞外运输调整:
  定额中洞外出渣距离500m,本隧道出渣距离达1700m,应增加运距1.2km,按规定采用路基工程中增运定额计算。当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故增加运距为1.0km。一般情况下,Ⅴ~Ⅵ级围岩运输可按土方考虑,Ⅰ~Ⅳ级围岩运输可按石方考虑。
  (3)回填工程量计算:
  根据定额规定,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因超挖及预留变形需回填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将上述因素的工程量计入计价工程量内。
  (4)施工图预算所涉及的定额的名称、单位、代号、数量、定额调整等内容见表4-39。
表4-39 施工图预算所涉及的定额信息(来学网)  注:弃渣增运定额运输车辆的选择应与弃渣定额中运输车辆一致,即选择20t自卸汽车才正确,选择其他车辆均不正确。
工程计量与计价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