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疑似症状的登革热就诊患者,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早期诊断,确诊须有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查结果等。
(一)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去过流行区。
2.居住场所或者工作场所周围(如半径100m范围)1个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
(二)临床表现
1.急性起病,发热(24~36小时内可达39~40℃,少数表现为双峰热),有较剧烈的头痛、眼眶痛、全身肌肉痛、骨关节痛及明显疲乏等症状,可伴面部、颈部、胸部潮红,结膜出血等。
2.皮疹于病程5~7天出现为多样性皮疹(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针尖样出血性皮疹)或"皮岛"样表现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不脱屑。持续3~5天。
3.有出血倾向(束臂试验阳性),一般在病程5~8天出现瘀点、瘀斑、紫癜及注射部位出血,牙龈出血、鼻出血等黏膜出血,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阴道出血等。
4.消化道大出血,或腹腔内出血,或颅内出血。
5.肝大,胸腹腔积液。
6.皮肤湿冷、烦躁,脉搏细数,低血压和脉压小于20mmHg(2.7kPa)及血压测不到、尿量减少等休克表现。
(三)实验室检查
1.白细胞计数减少。
2.血小板减少(≤100×10
/L)。
3.血液浓缩,如血细胞比容比正常水平增加20%以上,或经扩容治疗后血细胞比容比基线水平下降20%以上;低白蛋白血症等。
4.单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或IgM抗体阳性。
5.从急性期患者血清、脑脊液、血组织或组织等中分离到登革热病毒。
6.恢复期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增长。
7.应用RT-PCR或实时荧光定量PCR检出登革病毒基因序列。
(四)诊断原则
1.疑似病例
(1)具有流行病学史1,同时具有临床表现1;
(2)无流行病学史,但同时具备临床表现1和实验室检查1和2。
2.登革热临床诊断病例
(1)疑似病例同时具备流行病学史2,实验室检查1和2结果。
(2)无流行病学史,但同时具备临床表现1和实验室检查1和2的疑似病例,同时具备实验室检查4的结果。
3.登革出血热临床诊断病例
登革热临床诊断病例同时具备实验室检查2、3和临床表现3~5之一结果。
4.登革休克综合征临床诊断病例 登革出血热临床诊断病例同时具备临床表现6结果。
5.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具备实验室检查5、6、7中任一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