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某于2005年1月2日购买了定期寿险和附加补偿性住院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医疗保险金额为20000元。缴费期限至2007年1月1日。当第二期缴费日期临近时,甲某尽管已收到缴费通知书,但由于工作繁忙,还是没有及时办理缴费手续。2006年1月18日,甲某骑摩托车不慎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经过近一个月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600元。甲某忽然想到自己去年曾买过保险,但第二年保险费至今未缴不知道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于是他先打客服电话咨询。甲某最终从保险公司得到的款项金额等于()。
  • A.
    (来学网)120000元
  • B.
    (来学网)20000元
  • C.
    (来学网)5600元
  • D.
    (来学网)5600元减去欠缴保险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