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下列关于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
    (来学网)工程的竣工日期应该是工程开工日期加合同规定的工期
  • B.
    (来学网)因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造成、施工单位依据合同规则提出延期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的工期延长,称为工程延期
  • C.
    (来学网)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完全一样
  • D.
    (来学网)如果属于工程延期,则施工单位不仅有权得到工期延长,而且还有可能得到费用补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的竣工日期应该是工程开工日期加合同规定的工期。按照引发工期延长的原因和责任归属不同可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造成、施工单位依据合同规则提出延期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的工期延长,称为工程延期;其他情形导致的工期延长,都属于第二类,称为工程延误。由于这两类I期延长的性质不同因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也就完全不一样(选项C错误)。如果属于工程延误,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建设单位还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违约赔偿;而如果属于工程延期,则施工单位不仅有权得到工期延长,而且还有可能得到费用补偿。因此,当发生工程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授予的权力及有关合同条款,公正、合理地处理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