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辅导:保函、承诺等业务
2020年02月21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上半年银行职业资格6月3、4日考试,预计在3月份报名,网上报名银行职业资格考试正在紧张地进行备考中,很多同学感觉最近头脑一片空白,对于怎么去学习好银行职业资格课程很是迷茫,下面来学网小编将给大家带来2020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各章节考点辅导,一起看看吧~
第四节 保函、承诺等业务
一、保函及备用信用证
1.银行保函业务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2.备用信用证业务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二、承诺业务及信贷证明
1.承诺业务
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贷款承诺指应客户的申请,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在项目符合银行信贷投向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对客户承诺在一定的有效期内,提供一定额度和期限的贷款,用于指定项目建设或企业经营周转。
贷款承诺业务可以分为:项目贷款承诺、客户授信额度和票据发行便利及信贷证明。
(1)项目贷款承诺
(2)客户授信额度
(3)票据发行便利
2.信贷证明业务
信贷证明实质属承诺业务的一个种类。信贷证明根据银行承诺性质的不同,分为有条件的信贷证明和无条件的信贷证明两类。
三、相关管理要求
保函、承诺等业务要纳入商业银行综合授信管理范畴,实行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出具保函、信贷证明要符合各类监管规定,应对对应的基础合同认真审核,以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