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提高】2020幼儿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强化练习题(13)
2020年04月30日 来源:来学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社区教育不只面向该社区的儿童。
2.A。解析: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
3.A。解析: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也是近代教育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家。他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对西方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一思想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重新评价儿童,“把儿童看做儿童”,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尊严,尊重儿童所具有的特点,把儿童看做教育中的一个积极因素。
4.B。解析:儿童全面和谐发展是学前教育的根本目标。
5.A。解析:中小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分别为1984、1991、和1997。所以选A。
6.D。解析: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总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又因描写了众多的人物,富于生活情趣,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7.B。解析:有关部门应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
8.D。解析:教育的社会性表现为共存、共产生、共发展。
9.C。解析:因果分析主要分析的内容是“事物为什么”。
10.B。解析:反躬自省的意思是回过头来检查自己的言行得失,与教学中提倡的反思观念一脉相承。
11.A。解析:儿童的发展是通过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而发展的。
12.C。解析:搜索引擎按其工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三种,分别为全文搜索引擎、目录索引类搜索引擎和元搜索引擎。
13.A。解析: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切思想(包括概念和命题)都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这是同一律的内容。
14.C。解析:这段话说的是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获得名利地位的意思。这种通过读书及第的形式符合科举制的方式,故选C。
15.B。解析:汝是第二人称代词。
16.B。解析:用部首查字法查阅《辞海》时,左、右都有部首的,取左不取右,内外都有部首的,取外不取内。
17.D。解析:题干所述的观点是从小学习哲学有助于帮助学生对传统价值观提出质疑。这个观点的前提是学生能够理解某些哲学概念和理论,才能达到学习哲学发挥的这种作用。所以Ⅱ是正确的。因为题干中肯定了学生应该学习哲学,也就是肯定了学习哲学起到的作用,也就是说认为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是有益的。所以Ⅲ是正确的。故选D。
18.D。解析:设李生喜欢表演为事件P,李生报考戏剧学院为事件q,李生成为戏剧理论家为事件r。那么由题干得到下述关系:p→q,p→r,乛q→乛r。由乛q→乛r可得r→q,又由乛p→r得到乛p→q。因为有p→q,又有乛p→q,即知q事件恒成立。所以可以得到李生报考戏剧学院,选D。
19.B。解析:设法制的健全是事件P,执政者强有力的社会控制能力是事件q,维持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是事件r,那么由题干得到:pU,q→r,r∩乛p→q。B中设有超常业绩是事件q,工龄30年以上是事件P,获得特殊津贴是事件r,可以得到相同的逻辑关系。
20.C。解析:从“有些科学家不是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先换质,得到“有些科学家是未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再换位,得到“有些未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人是科学家”。
21.C。解析:(1)题干提供两个信息:①研究:睡眠不足四小时比睡七八小时的人死亡率高180%;②观察:睡八小时以上的比睡六至七小时的人死亡率高l20%。可见:睡眠不足四小时比多于八小时危害大。(2)A项中“睡眠时间太多或太少,都会使人寿命缩短”,B项“睡眠少于四小时死亡率比多于八小时要高”,D项“睡八小时以上改为睡眠不足四小时,所受危害大”都正确,所以不是答案。(3)c项得到的平均数的基数是未知的。因为“有时少……有时多……”的基数不明确,依据不明确的基数不能得到正确、可靠的百分数,答案为C。
22.D。解析:一般来说,因果关系的特点是:普遍必然性、共存性、先后性和复杂多样性。
23.B。解析:凶手:总裁夫人,同谋:总裁,目击者:年轻的女士,被害者:年轻的男士。
24.A。解析:从题干中“这一发明创造意味着人类可以生产出点燃时无太多烟尘和太臭气体的脂蜡”可以直接选出A为正确答案。
25.C。解析:在众多因素中,利息和通货膨胀的因素更符合题干描述的内容和逻辑.所以选C。
二、材料分析题
26.【答案要点】
(1)强韧,温柔,贤良(或“善良”)。
(2)①过去,凤凰女子在万千苦难中撑持着家事农作;②现在,凤凰女子投身到各项建设事业之中。
(3)凤凰古城经历的沧桑岁月就是凤凰女子经历的沧桑岁月,这样写更有力地揭示出凤凰女子性格形成的历史背景,通过今昔对比,歌颂了新社会新生活的美好。
27.【答案要点】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因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教师文珊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这起幼儿间的伤害应由致害人承担责任,但造成伤害发生的幼儿东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三、写作题
2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