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山西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10月21日 来源:来学网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和〈2016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69号)文件精神,我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2016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能力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能力考试同时进行,拟定于2016年11月19、20日进行,考场设在太原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和〈2016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69号)中所规定的晋升资格条件。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有关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各有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625号)中“除个别经批准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单位外,今后事业单位没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不得申报评审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无空缺岗位职数的严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