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9年08月13日 来源:来学网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39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考试):取得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
(二)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四年。
5.取得大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六年。
6.高中或中专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十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 年12 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本次考试时间为2019 年11 月2 日、3 日,按级别、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 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级别专业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初级:所有15 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2019 年11 月2 日上午 |
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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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运输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铁路、运输 民航、人力资源管理、 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 7 个专业 |
2019 年 11 月2 日 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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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商业经济、金融、 保险等3 个专业 |
2019 年 11 月3 日 上午 |
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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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商管理、财政 税收等2 个专业 |
2019 年 11 月3 日 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二)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各级别考试均设置15 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两个科目。
(四)《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 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 小时。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1)。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四)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已成功办理报名和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 年10 月29 日至11 月1 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 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合计可提前30 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 元。
(五)2019 年度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七)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进入“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