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19年08月17日 来源:来学网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0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可知,2019年镇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1、22日。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1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一:镇江考区报名咨询电话:84425552,84432609
  二: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在2019年12月20日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3号楼一楼102室,松盛花苑对面)
  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证书3.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提供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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