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新大纲变化
2020年05月15日 来源:来学网据“财政部公布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得知,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各省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
2020年初级会计考纲新鲜出炉,这次考纲变动得大吗?新增了哪些考点?有哪些地方尤其需要注意的?
章节名称 | 2019年→2020年 |
第一章 总论 | 无变化 |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 增加“掌握会计人员” |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减少“熟悉托收承付” |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新增“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 |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总的来说,经济法的变化不大,虽然近几年增值税和个税频频变动,但说到底,增值税再怎么变,其计算的逻辑是保持不变的,变动的只是税率、税收优惠等这些细节,已经有所准备的考生并不需要从头学习,还没有开始准备的考生也完全来得及,加入来学网初级会计师考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