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讲解】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重点】考点讲解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2018年07月09日 来源:来学网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解释】(1)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2)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公司法》删掉了该项职权。
【例题1】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7年)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答案】A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 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选项B: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无需股东会通过。
【例题3】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 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 解聘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答案】ABCD
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重点)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①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相关链接】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
A、总经理 B、董事长
C、40%的董事 D、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
【答案】CD
(4)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先看公司章程是否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是否另有约定。
(5)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股东会在表决时,先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只有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6)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的有( )。(2002年)
A、与其他公司合并
B、变更公司形式
C、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担保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6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减少注册资本
C、更换公司董事
D、变更公司形式
【答案】ABD
(7)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2)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必须”设副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链接】(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解释】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监事任期为法定制,就是3年。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解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
3、小公司的特别规定
(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解释】(1)小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2)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
【相关链接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相关链接2】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
A、公司董事 B、公司股东
C、公司财务负责人 D、公司副经理
【答案】B
2、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
【解析】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相关链接】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计划生育原则”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解释】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公司(“独生子女”政策),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但该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
3、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股东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相关链接】(所有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一人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只有“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1】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2007年)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
【解析】(1)选项A: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2)选项B: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分期出资;(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选项D: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承担有限责任,但二者都有法人人格否定的法律规定。
【例题3】王某依照《公司法》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C
【例题4】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答案】√
【例题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股东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
A、解聘或者聘任公司经理
B、对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
C、对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答案】A
【例题2】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有( )。
A、增减注册资本 B、公司分立
C、发行公司债券 D、申请破产
【答案】AC
2、董事会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也可以不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解释】董事长、副董事长并非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5)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3、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相关链接】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相关链接】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例题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2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
【答案】A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委派
【答案】AB
【例题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A、由董事会选举
B、由监事会选举
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答案】C
【例题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答案】B
【解析】(1)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