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来学网一、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成绩管理规定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后复核
(一)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
(二)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