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开始!2地发布通知提醒!
2024年12月05日 来源:来学网浙江和云南昆明2地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考核对象和考核工作安排,请符合条件的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以免影响考核工作的进行。
昆明通知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一)考核类别
临床、中医(包括民族医、中医专长医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乡村全科医师可选择参加临床或中医类别的考核,其他医师按照执业注册类别参加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 3 年(以首次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重新执业注册的以重新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且周期内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中医(专长)医师。
2.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2年至2024年。
三、考核工作安排
请符合本周期考核的医师于2024年12月6日前联系所属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个人报名事项及相关考核流程。
浙江通知
一、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目前注册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规培注册)。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三、考核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和考核工作的需要,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行业、学术组织作为考核机构,承担本单位及相应范围的医师考核工作。为简化工作流程,上一周期被确定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单位将自动延续为本周期考核机构,无需再次申报。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12月20日
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善本部门信息。
2.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成为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3.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2024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考核程序。
2025年1月1日—2月28日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2025年3月1日—10月30日完成再次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