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核查通知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来学网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复审材料下载
接到通知参加审核抽查的考生请下载附件,并按附件要求准备材料,于2024年12月17日一次性将应交验审核的所有材料提交给我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审核,并现场履行交接登记手续。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具体参加考后审核人员名单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6楼。
咨询电话:0311-89631756、89631760
附件:考后复审外调协查函
考后复审要点
外调协查函要如实填写,且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协查人员签字、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以示负责;提交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学信网的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提交的所有打印件、复印件佐证材料要加盖出具材料单位的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以上信息根据上级要求视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提交材料时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审核人员:
1、外调协查函的反馈件(本函)。
2、报名表(或准考证)。
3、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应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PDF格式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5、与报名单位一致的社保缴费记录单据。
考后复审时限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将应交验审核的所有材料提交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并现场履行交接登记手续。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