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seek告诉你3人初级成绩被取消!财政局通知!

2025年03月25日 来源:来学网

对于初级考试而言,考生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方可领取证书。此外,有些地区是考后审核,通过考试后还需要通过审核,才能真正拿到证书,否则成绩取消,无法领证。

 

此外,还有一些考场规则也要牢记,否则也可能导致成绩无效。事关考试,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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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公布初级会计考试审核结果:

3人初级成绩被取消!

 

早前,南平市财政局发布了“南平市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高级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圆满结束”的通知,明确指出:

 

南平考区今年参加初级考试考生2335人,成绩合格1059人,通过率达45.35%,比增20.83个百分点,资格审核通过1056人。

 

初级成绩合格1059人,资格审核通过1056人。也就是说,有3人并未通过资格审核。

 

根据官方发布的通知:

 

对照学历、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等报考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由此可见,这3人没有通过考后审核,因此将按照单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换句话说,这3人的成绩被取消了,也将不会发放初级证书!

 

除了考后的审核之外,考试过程中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考试成绩无效的情况,具体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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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无效!财政部通知……

 

无论什么考试,都有对应的考试规则。初级会计考试规则每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预计今年也不会有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参考2024年的考场规则。

 

根据规定指出:考生存在以下行为,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具体如下: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因此,各位初级的小伙伴们,考证的路程虽然艰辛,但大家认真备考,努力学习,在考场上稳定发挥,通过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坚持诚信参考,切勿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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