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福建考区考生准考证打印功能从11月5日起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所有考生需重新打印最新准考证,9月份打印的准考证作废)。一、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一、疫情防控须知1.本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13-14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
2021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一、疫情防控须知1.本次考试,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
2021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考场设在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10月15-20日,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上传个人照片(网址:http://220.160.52.169:9413
根据我委工作安排,拟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现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在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评审周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征询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
因我省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卫生行业工种实操考核延期至10月24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一、考试时
一、采购人: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99号中侨中心C座9-10层成交金额:年度基本费用30000元/年,单件行政诉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向我委提出增加地址的变更执业登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拟增加下列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与江城路交口西南侧。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21〕17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77号)精神,为做好
合肥市口腔医院向我委提出增加地址的变更执业登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拟增加下列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玉龙路交口东北角。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向我委提出增加执业地址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拟增加执业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
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的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集中力量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原定于9月25日举行的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卫生行业工种实操考核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知悉,并及时关注后续考核相关通知。
岳西县中医院向我委提出增加地址的变更执业登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拟增加下列地址:安庆市岳西县白帽镇白帽村下街组血液净化中心。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
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的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集中力量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原定于9月18日至20日举行的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延期举行。我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和国家部署,择期开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黄山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省政协将于10月召开“以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月度专题协商会。特邀请您填写调查问卷。感谢您的参与!〔小提示:大黄山包括黄山、池州、安庆、宣城四市28个
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卫生行业工种实操考核将于2021年9月25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一、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4〕5号)安排,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定于11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类别临床执
09-30 中标公示
经公开招租,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于2024年9月10日对人民巷59号1-101室房屋租赁进行开标,经评审和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安徽省药品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年租金9.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9月14日至9月
一、缴费对象1.通过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2.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即2020年通过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考生)。二、缴费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6日24时。逾期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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