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人力资源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3680. 去年1月,李某通过招聘进入A保健品公司下属的销售部门,任C区市场拓展部经理,双方拟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去年1月,在A公司举行的市场与销售业绩总结分析会上,总经理认为李某主导的市场拓展部和公关工作效果不明显,也导致了本地区同级别销售经理的业绩乏善可陈。于是,总经理决定将李某的薪资降低两个级别,从原来的8000元调整为6000元,并表示如果接下来两个季度市场工作仍无起色,公司将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而李某认为,上一年的销售业绩不佳,最重要的原因是市场整体滑坡,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而公司销售人员现行的薪酬制度多年没有调整,激励力度不高,也是销售业绩不好的主因。更何况,在自己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公司虽确定岗位是市场拓展部经理,但没有特别提到负责拓展与医院、社团及政府的公共关系。李某还认为,总经理做出减薪等决定的真实目的在于逼走自己,由他的亲信取而代之。于是,李某多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述,要求公司总经理撤销上述不合理的决定,但是人力资源部未做出任何答复,于是李某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经审理后做出裁决,认定该公司减薪行为违法,应予补发李某应得薪资。 请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做出评析,并为企业提出避免此类劳动争议发生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