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467. 2016年,甲、乙公司与张某在A市共同出资设立丙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丙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张某的出资比例为5:4:1。丙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 股东会未授权董事会行使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018年,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5月,张某申请丙公司为其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为此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甲公司、乙公司参加该事项的表决,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不同意,股东会遂通过为张某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下半年,产品销售额持续下降,丙公司调查发现:非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田某于2017年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丁卫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并负责丁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丁公司的卫浴产品在款式、功能等方面与丙公司产品相差无几,致使丙公司产品销售额下降,丙公司董事会遂作出决议:①将田某从丁公司所得的收入归丙公司所有:②撤销田某公司董事职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69. 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i0%;逾期年利率15%;借款方违约,须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承担日0.2%。的违约金(按365天计,折算成年违约金为7.3%)。 为担保借款,甲公司将其一闲置厂房抵押给乙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另以其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乙公司设定浮动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外,甲公司的董事长陈某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甲公司、陈某与乙公司未约定担保权利行使的顺序。 2016年6月1日,甲公司将抵押厂房出租给丙公司,租期3年。出租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丙公司该厂房以为他人设定抵押。 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乙公司调查发现,甲公司用以设定浮动抵押的两台生产设备,抵押之后,一台被丁修理厂依法留置,另一台被戊公司支付合理价款购买取得。 2017年8月1日,因债权实现纠纷,乙公司以甲公司、陈某、丁修理厂、戊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如下;甲公司承担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责任;就甲公司设定抵押的厂房、生产设备等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包括被丁修理厂留置及被戊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抗辩:乙公司不得同时主张逾期利息与违约金。 陈某抗辩如下:(1)乙公司应先行使抵押权;(2)自已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乙公司在就债务人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丁修理厂主张,其留置权行使应优先于甲公司抵押权的行使。戊公司主张:乙公司无权在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上行使抵押权。 2018年4月,乙公司依法拍卖了抵押厂房,丙公司被迫搬离,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乙公司能否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说明理由。 (2)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说明理由。 (4)丁修理厂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乙公司能否在戊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上行使抵押权?说明理由。 (6)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