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荷载规范》的4.1.2条第2款有两个疑问:(1)表4.1.2下注中的"楼面梁"如何理解,是主梁还是次梁?(2)"第1(2)~7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如何理解?我认为有两种可能:①当从属于墙、柱、基础的那部分荷载面积超过50m时取折减系数为0.9;②统一取折减系数为0.9。《荷载规范》的4.1.2条第2款原文如下:2设计墙、柱和基础时的折减系数1)第1(1)项应按表4.1.2规定采用;2)第1(2)~7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来学网)
正确答案:
经查,《荷载规范》的条文说明以及《建筑结构荷载设计手册》(第二版),均没有对以上两个问题做出解释。曹振熙、曹普《建筑工程结构荷载学》(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的91页,有如下的文字:在设计多层与高层民用建筑房屋时,计算楼板与次梁一般楼面活荷载不予降低。但对楼面梁,考虑到荷载的从属面积愈大,满布的可能性愈小,因而等效的均布荷载也将减小,因此在计算楼面梁(主梁)时,按其从属面积大小,对楼面活荷载应乘折减系数如表6.2所示。同时考虑到该建筑楼面活荷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中程度较大的物重,其对直接支承物重的楼板影响较大而对楼面主梁影响较小,因此计算主梁时所采用的楼面活荷载应予折减。以上说明可以解释"楼面梁"这个问题。对于第二个问题,现有文献的确有两种不同观点:观点1:沙志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模拟试题与解答点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的271页对题5-1的点评中指出,当从属于荷载面积超过50M时取折减系数为0.9,而且,这里是各层从属面积之和与50M比较。观点2:《建筑工程结构荷载学》的92页,将规范4.1.2条第2款列成表格形式,认为取折减系数为0.9与从属面积无关,并指出"对于楼面满载可能性较大的教学大楼或其他公共建筑,可不考虑楼面荷载折减"。该表格如下:《建筑结构荷载设计手册》(第二版)42页的例3-5,在计算如图2-1-1所示中1-1截面柱承受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时,直接取折减系数为0.9,并未给出从属面积的判断。考虑到2×8.4×3=50.4M,无论从观点1还是观点2出发,均可得出折减系数为0.9的结论,因此,无法判断其立场。但是,我们注意到该书的作者中也有沙志国,而且其成书时问为2004年,早于沙志国2010版的"模拟试题",因此,应是作者沙志国修正了自己的观点。所以笔者倾向于采用第一种观点,即当从属于荷载面积超过50M时取折减系数为0.9,且为各层从属面积之和与50M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