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严某在某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位于该市B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人员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该楼下住户家具被淹毁;严某交涉未果,遂向该市B区法院起诉装修公司,B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A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 B.
    (来学网)严某有权向B区法院起诉
  • C.
    (来学网)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 D.
    (来学网)A、B区法院均无管辖权
  • E.
    (来学网)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P307—308。本题原题为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82题,出的比较灵活,同时考核合同纠纷管辖、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的基本概念。首先,本案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应按照普通的合同纠纷管辖处理,严某有权选择在被告住所地B区或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起诉,因此ABC三项应选而D项错误。其次,移送案件,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