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简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程序。
正确答案: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应委托经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外企服务单位办理。由外企服务单位按照委托要求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外企机构招聘和提供中国雇员。外企机构不得自行直接聘用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个人聘用中国雇员。
(2)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保护中国雇员的合法权益。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只能在机构驻地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跨地区从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就业服务。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通过新闻传播媒体或者举办劳务招聘会等方式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招聘中国雇员的,必须先到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中国雇员必须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中国雇员可自主选择涉外就业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涉外就业服务单位不得扣押人事档案或以其他方法阻止中国雇员的合理流动。党政军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掌握国家秘密的在职和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的人员,到外企机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办
(4)涉外就业服务单位派中国雇员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中国雇员,涉外就业服务单位不得派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雇员就业证》是中国雇员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合法凭证。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应在中国雇员正式聘用前向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级以上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领取《雇员就业证》。申请《雇员就业证》须填写雇员登记表和提供申请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政审意见等材料,并将雇员登记表送国家安全机关备案。中国雇员属跨区域应聘就业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5)涉外就业服务单位与中国雇员建立关系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中国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6)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服务应依法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中国雇员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直接聘用中国雇员的,不具有资质的中介组织擅自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的,中国雇员无《雇员就业证》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不同中国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或非法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派遣中国雇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9)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虽非外国企业,但是在我国大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聘用内地雇员,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