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堤防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护坡,其中土方填筑200万m3,单价为10元/m3;砌石10万m3(不考虑砌石定额系数,所需开采石方10万m3),单价为40元/m3。(1)合同中的有关情况为:①合同开工日期为9月20日。②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量的变化超过20%按变更处理。③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距工程现场10km,开采条件可满足正常施工强度500m3/天的需要。④工程施工计划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砌石施工。⑤合同约定每年10月1日至3日为休息日,承包人不得安排施工。(2)在合同执行工程中:①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原因引起停工:事件1:合同规定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时间为当年10月3日,由于发包人原因,实际移交时间延误到10月8日晚。事件2:10月6日至15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工程全部暂停施工。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发生故障,主体施工发生施工暂停。承包人设备停产一天的损失为1万元,人工费需8000元。②土方填筑实际完成300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单价增加了3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长填筑作业天数。③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只开采了5万m3后,该采石场再无石材可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自行寻找采石场。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支出5000元。新采石场距工程现场30km,石料运输运距每增加1km,运费增加1元/m3。采石场变更后,由于运距增加,运输能力有限,每天只能运输400m3,监理人同意延长工期。采石场变更后,造成施工设备利用率不足并延长工作天数,合同双方协商从使用新料场开始,按照2000元/天补偿承包人的损失。④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损失为5000元/天。问题:(1)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准的工程延期天数。(2)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批准的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赔偿金额。③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只开采了5万m3后,该采石场再无石材可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自行寻找采石场。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支出5000元。新采石场距工程现场30km,石料运输运距每增加1km,运费增加1元/m3。采石场变更后,由于运距增加,运输能力有限,每天只能运输400m3,监理人同意延长工期。采石场变更后,造成施工设备利用率不足并延长工作天数,合同双方协商从使用新料场开始,按照2000元/天补偿承包人的损失。④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损失为5000元/天。问题:(1)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准的工程延期天数。(2)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批准的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赔偿金额。
正确答案:
(1)承包人应获准的工程延期天数是由于业主的原因、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造成的工期延误。本例中包括:①移交场地延误。②不可抗力停工。③石料场变化后运输能力降低。本例中,批准工程延期为37天,其中:①因天气原因、移交场地延误等原因(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停工原因)造成从10月4日至10月15日暂停,工期延误12天。②由于石料场变化,运输能力不足,影响填筑工效,延长工期:(2)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包括:①土方填筑量增加超过规定百分比引起的费用增加。②由于石料运输距离增加的费用增加。③由于石料运输能力不足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④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的合理费用。⑤发包人应负责的停工期间设备停产损失。首先分析计算应由发包人负责的停工时间,然后乘以停工期间的设备、人工损失费。在10月4日至10月15日的12天停工期间,10月4日至10月8日由于发包人移交场地原因,属于应补偿费用的停工;10月9日至10月15日,由于异常自然条件引起停工,属于不予费用补偿的停工;10月6日至10月8日属于“共同性延误”,以先发生因素“发包人移交场地延误”确定延误责任,因此,应予费用补偿。工期延长后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费用损失补偿。本例中:①土方填筑量增加超过规定百分比引起的费用增加:[300-(1+20%)×200]×(10+3)=780万元②由于石料运输距离增加的费用增加:(10-5)×(30-10)×1=100万元③由于石料运输能力不足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10-5)/400]×2000=25万元④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0.5万元。⑤发包人应负责的停工期间设备停产损失:应予补偿费用的停工共计5天,补偿费用:5×(0.8+1)=9万元⑥工期延长后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费用损失补偿:(5+25)×0.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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